消費券發放在即,基隆市為協助本市商家爭取消費券商機,已決定採取產發處提出的摸彩方案,民眾只要在基隆市登記有案的商家消費超過3,000元以上,便可持發票兌換摸彩券,將有機會抽中汽車、液晶電視或高級腳踏車等大獎。

市府產業發展處指出,行政院訂於98118日開始發放每人3,600元「振興經濟消費券」,據統計本市約有14億餘元,為鼓勵消費者在基隆市消費,刺激本市經濟活絡,特別規劃辦理有獎摸彩活動。


該項有獎摸彩方案13日上午在市務會議中引發各處局主管熱烈討論,依據產發處提出的草案,民眾只要在98118日起至98630日間,在本市轄內登記有案之商號消費金額達5,000元以上,便可持統一發票向各區公所或市府聯合服務中心等處兌換摸彩券,獎品共包括汽車、液晶電視及腳踏車等。


經過討論後,摸彩門檻訂在3,000元即可,並認為獎品的價位可以稍作調整,增加名額以提高民眾的中獎率及參與意願,至於摸彩獎品的經費來源,則要再進一步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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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適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